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址:福建省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
5、建设内容:建设20万吨/年聚酰胺一体化生产线。其中包括1套20万吨/年环己酮装置,1套20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1套20万吨/年聚合装置,动力车间以及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含循环水站、中水及污水处理装置、原料及成品罐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柳青
联系地址: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91-6298811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工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
联系电话:0591-8371216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相关意见,可在附件中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内容,有相关意见您可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的,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单位: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
附件: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